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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赴外交流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期, 我校“中国-东盟旅游与文化标准软联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成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拟选拔5名师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Management and Science University, Malaysia)交流访问,现将有关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一)“中国-东盟旅游与文化标准软联通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培养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文化、旅游、语言、新闻传播等领域高端复合型人才。

(二)项目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并且能产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水平专门人才,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选派计划

(一)高级研究学者:1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1人,3-12个月

(三)博士后:1人,6-12个月

(四)硕士研究生:2人,6-12个月/人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旅游管理、 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学生,重点包括所有研究院、旅游科学学院、英语学院、欧洲学院、文化传播学院等的教师和学生。教师需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固定编制人员,学生需为全日制在读生。

5.申请人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6.申请人须同时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关于教师和学生出国留学的相关规定。

(二)具体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四、评审标准

(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择优推荐”的方式,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明确的考核指标等方面,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择优选定推荐人选。

(二)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组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按时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人需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教学任务、学术交流任务及学习任务。

五、选拔流程

(一)2023年3月4日前,请有意向申请本项目赴马来西亚交流访问的师生,微信联系李颖老师(18201168374)进行预报名。

(二)2023年3月6日前,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科研工作安排、相关人事管理、学生培养目标及学生管理规定,确定推荐人选,并适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2023年3月7日-9日,被推荐人按照国家留基委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研修计划、外方邀请函、外语合格证明、单位公函等相关资料等,详见《2023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9)。

(四)2023年3月10-15日,被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求是楼1004室。

注意:网报时,项目名称请选择“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受理机构请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五)2023年3月20日前,学校将正式推荐公函、推选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六、评审录取

最终遴选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决定。

七、联系方式

(一)党委组织人事部(教师派出)

元,65778705,明德楼205室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派出)

鲍歆,65778813,明德楼102室

(三)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项目咨询)

李颖,18201168374,求是楼1004室

 

  党委组织人事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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